关于组团参加2015泰国制冷、暖通、空调暨电子电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2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省直进出口企业:

  为了进一步拓展新兴市场,扩大对东南亚出口,我厅拟由张丹宁副厅长带队组团参加“2015泰国制冷、暖通、空调暨电子电器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2015泰国制冷、暖通、空调暨电子电器展览会” (Bangkok RHVAC E&E2015)

  二、展会日期

  2015年8月13日-16日

  三、展会地点

  泰国曼谷国际会展中心

  四、主办单位

  泰国商务部出口促进厅

  五、展会简介

  由泰国商业部出口促进厅主办的第十届泰国制冷、暖通、空调展(Bangkok RHVAC)将于2015年8月13日-16日举办,此展每两年举办一次,是泰国唯一专业暖通制冷及空调业的展会。自第四届开始与电子电器展(Bangkok E&E)同期举办,共享专业观众资源。2013年展会共300家参展商,来自泰国本土、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洲等国家参展。展出面积大约2万平米,有来的中东、南美、中国、东南亚、欧洲等专业观众到场,2015年将再度两展合一,打造东南亚具有观众专业性、地域优势性的制冷、暖通和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行业的品牌展览会。

  六、展品范围

  1.制冷设备、家用空调、商用空调、制冷配件、制冷剂、压缩机、冷却塔、加湿器、冷凝器、蒸发器、热交换器、冷冻冷藏设备等;

  2.通风供暖系统、取暖器、热水器、散热器、换热设备、配件、温控阀、壁挂炉、供热用阀门、管材、管件等;

  3.家用电器,大家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小家电(吸尘器、饮水机、电暖器、电风扇等)、厨房电器(电磁炉、微波炉、榨汁机、电饭锅、煮蛋器等);

  4.电子产品、音频视频设备、电源、办公自动化设备、照明设备及服务等。

  七、参展费用

  1.展位费用:28000元/个。费用主要包括:摊位费(每摊位9平方米)、标准配置费、接电费、电费、基本清洁及垃圾处理费、现场服务费、报名费、会刊资料费等;

  2.人员费及运输费用另行通知;

  3.参展企业将按今年外贸促进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七、其他事项

  1.我国政府与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中国与东盟90%以上的货物“零关税”。泰国处于东盟经济自由贸易区中心的战略位置,是通往亚洲和湄公河区域的重要门户,也是东南亚地区的经济、金融中心和航空枢纽。我省参展企业应积极利用“2015年泰国制冷、暖通、空调及电子电器展”这一平台,精心准备质量较高、售后较好、价格有竞争力的展品参展,加大对东南亚市场的占有份额。

  2.展会结束后,将组织赴柬埔寨、越南开展客户拜访和对接等活动,请各市商务局积极组织有意开拓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的企业参加展会和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交流。

  请各市商务局或企业于5月29日前将企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初审盖章后报送至省商务厅(贸发处)。

  联系人:益辉; 联系电话:0551-63540072、63540153(传真);邮箱:yihui@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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