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升级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30    浏览次数:4

  因我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凡6月30日至7月11日间受理的即时办理业务,办理时限暂时延长为5个工作日,其他业务办理时限不变。7月12日办理时限恢复正常。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暂时延长办理时限的房屋登记业务

  1、新建商品房买卖(买方为自然人的)

  2、存量房屋买卖(卖方为自然人且买卖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

  3、房屋赠与(赠与人为自然人且赠与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

  4、房屋交换(申请人为自然人且交换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

  5、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夫妻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

  6、夫妻间房屋变更登记(夫妻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

  7、权利人名称及相关信息变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8、抵押权注销登记

  9、异议登记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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