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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切实做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努力实现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以政策服务创新为牵引,以重点应用示范为突破,以市场全面开放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在公共领域率先示范,兼顾有序培育私家电动汽车市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创新、共同支持减排的良好氛围,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电动汽车全国示范应用的新标杆、应用规模全球领先的新高地。

  一是着力推进政策服务创新。将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政策从购车环节向用车环节延伸,覆盖购车、用车、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保障等全链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全面参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二是着力推进重点应用示范。聚焦示范效应突出、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应用模式相对成熟的细分市场,大领域以点带面,小行业集中突破,加大在公交、出租、公务车领域的推广力度,引导和带动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

  三是着力推进市场全面开放。立足纯电驱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产品准入、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等全面开放,突出质量与服务并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着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公用充电桩以快充补电为主、自用充电桩以慢充为主的原则,适度超前布局,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推动形成市场化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坚定不移推进公交电动化。将电驱动公交车的推广应用与交通体系深化改革相结合,使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协调,因线制宜,实现换电、场站集中充电、在线充电、停靠站分散补电等多种供电模式的有机协同和车辆、供电、营运之间的有效匹配。以公交电动化为突破口,聚焦主要线路和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公交电动化。2014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900辆。到2017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

  1. 推进重点公交线路电动化。长安街沿线、三环路环线等重点公交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在重点公交线路上投运电驱动公交车700辆。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北京市电力公司

  2. 实现全部城市快速公交线路(BRT)电动化。将现有4条城市快速公交线路全部更新为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启动南中轴快速公交线路首批40辆电驱动公交车的更新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3. 实现全部轨道交通接驳微循环线路电动化。现有及新增轨道交通接驳微循环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在6条以上微循环线路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100辆。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北京市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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