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7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局(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14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农业厅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和质量抽检,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种子: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杂交水稻、蔬菜、玉米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种子经销集散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清理整顿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企业持证资质条件、生产经营证照、档案、台账、种子标签等检查,开展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查,加强种子基地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制种等违法行为,坚决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力争2014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农药:以33种禁用农药、17种限用农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证号真实性和标签合法性检查工作,加强蔬菜、果树、茶树、水稻等重要农作物防治用药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有效成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高毒农药及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叶面肥中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行为。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加大对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的宣传,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肥料:对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产品质量控制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肥料登记规定的行为。以复混肥、复合肥、有机肥料、含中微量元素肥料和水溶性肥料为重点,加大质量抽检和标签标识检查力度,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整治非法制售假劣肥料及利用肥料标签虚假宣传行为。

  兽药:加强兽药GMP企业和兽药GSP后续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市场整顿,依法严查无证经营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以及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围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处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触犯刑法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农机: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督导、质量调查、质量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开展农机修理人员培训,提高农机维修质量。

  食用菌菌种:以查处食用菌菌种无证生产经营为重点,根据不同种类食用菌菌种的生产季节,组织开展针对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者的执法巡查活动,全面检查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持证情况,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菌种的单位或个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菌种、乱引滥繁等违法行为,严禁无证生产经营的菌种及假劣菌种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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