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开市交易,截至目前,市场运行平稳,交易日趋活跃,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的效果得到逐步显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4]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我们核定了各重点排放单位2014年既有设施的配额,其中电力及热力企业2014年配额,暂按2013年各单位经核查后的发电量、供热量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预分配;同时,我们也对2013年已获得新增设施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参照其2013年获得的新增设施配额量预发了2014年新增设施配额,上述配额已发放到各单位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薄系统的配额账户,各单位可登陆北京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薄系统(http://jnjp.bjpc.gov.cn)查询。
在2015年4月份,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后,我们将依据各电力及热力企业2014年的实际发电量、供热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对其配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对已经预发新增设施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我们将根据该单位新增设施2014年实际活动水平重新核定新增设施配额,多退少补;对其它有新增设施的重点排放单位,我们将及时发布受理新增设施配额申请的相关通知,届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新增设施配额。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徐淼; 联系电话:66415588—1128)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