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函[2014]2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拟在全省范围内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对象
各有关申报企业科技、财务相关人员,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承担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辅导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注意事项
2、研发费用归集有关问题;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三、组织实施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辅导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具体承办。
2、申报辅导工作拟在2014年2-3月间开展,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提出培训辅导时间安排,商高新处后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1、辅导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自行安排。
2、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878816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