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调动我省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的积极性,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根据《福建省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意见(暂行)》(闽知法〔2013〕24号)精神,拟对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补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是2013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及2013年度年检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申报的补助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在省局网站(http: //www. fjipo. 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相关表格请用打印件,手工填写(签字除外)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于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件送达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将电子件及扫描件发送至zldl@fjipo.gov.cn,逾期不受理。
附件:1.福建省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扶持经费申请表
2.福建省专利代理机构新聘用人才补贴申请表
3.福建省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
4.福建省专利代理机构代理PCT授权补助申请表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