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配额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4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本市2013年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基本结束,我们已于6月30日将各重点排放单位2014年配额发放到各单位配额账户,各单位从即日起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2014年配额和本单位完成履约后结余的2013年配额。请各单位提前谋划,加强节能减碳工作力度,积极做好节能减碳工作,合理控制本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在2015年6月15日前能顺利完成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7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徐淼; 联系电话:6641558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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