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报送“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4

省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农发办、扶贫办、农科院、气象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请你们抓紧组织研究编制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科技、气象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附重点工程项目表),并分别于2015年8月底前将规划初稿、11月底前将规划草案报送我委。

  联系人:贾金生   88600057    88600057@163.com

  附件: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冀发改农经[2015]287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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