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垦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农业局、福州市农工商集团,相关农垦农场:

  国有农场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现就切实做好2014年农垦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落实建设任务

  我省2014年农垦危房改造新增建设任务1734户,涉及福州、三明、漳州、龙岩、南平、宁德等6个地市22个县32个农场。省厅将及时协调配合省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联合下达2014年农垦危房改造投资计划。各有关市、县(区)、项目农场必须严格按照去年上报的建设任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二、强化工作措施

  1.加快建设进度。各项目农场要在3月底前将2014年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9月底前务必全部开工建设。2013年的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的要及时验收,未完成的继续抓紧施工,务必在6月底前全面完工。

  2.开展督促检查。采取面上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拟在4月份,开展以落实年度计划与措施为重点的第一次巡查;6-8月份开展以促开工、促进度为重点的巡查,以确保9月底全面动工。年底组织以促竣工为目的的重点督促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农场要尽快改进完善,一时未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时间表。对危房改工作重视不够、进度落后的要提请有关部门约谈。

  3.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垦主管部门和项目农场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严格程序的意识。严格遵循规划、项目审核、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法律法规和建设管理程序。及时办理补齐有关手续,建立和完善危改档案。要规范财务制度,设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建设资金,严禁挪用挤占。要加强对危改工作中风险环节监督检查。按照相关程序依规及时公示公开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改造户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在危房改造中出现腐败工程。

  4.加强信息管理。统计、信息工作是准确把握危房改造进度与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是掌握动态、统筹规划、有序开展的基础。各地要加强统计、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统计、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报送的及时与有效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的信息档案。

  三、扎实推进特困职工危房改造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农垦特困户职工危房改造是农垦危房改造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垦区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各级农垦主管部门与农场要努力把农垦特困户职工危房改造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农场场长亲自抓,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汇集政府、农场和职工力量,力争在3年(2014-2017年)时间内,基本解决特困职工的住房困难,使其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整合资源、合理规划。以尊重特困职工改造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为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农垦主管部门、农垦农场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充分利用当地立地条件与相关资源,合理安排特困职工危房改造规划布局,力求做到与当地城市公共公共租赁住房相衔接;与近期农垦职工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当地城镇、农村建设相统一。

  3.落实责任 措施到位。一是摸清、核实农垦特困户职工危房改造名单与人员家庭情况,充分尊重特困职工的意愿,依据特困职工家庭的申请,严格审核收入、住房等材料,将有关信息张榜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二是对目前不宜居住住房的特困职工改造对象,必须合理安排过度住房以保障人身安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原有的危房予以拆除。三是列出建设时间进度表。在借鉴原有危房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特困职工危房改造建设,让困难职工共享建设成果。

  福建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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