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9-04    浏览次数:4

  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社会、企业、科研机构等科技资源,解决本市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科技成果的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为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安全生产科技支持。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京安监发〔2014〕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审奖励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安全生产科研或示范工程项目(包括: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应用创新类、软科学类等),项目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验收或取得专利授权。

  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应用创新类项目,至2014年6月30日已推广应用1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没有争议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已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科技奖励的项目课题不再参加本次评审奖励。

  二、推荐单位

  项目课题推荐单位的要求见《办法》。

  三、申报条件

  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各类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成果,须符合《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填写《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奖项设置

  本届安全科技成果奖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5项。

  各级奖项的完成人、完成单位奖励数目按《办法》规定。

  五、申报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书》、知识产权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及查新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行政许可大厅(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

  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办法》、《推荐书》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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