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检查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农业局,本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根据全省现代农业流动现场会精神,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4月底前全面完成2013年现代农业有关重点项目验收,5月底前全面完成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为切实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全面完成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的有关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检查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2013年设施农业(含设施蔬果、设施食用菌、设施畜禽)和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省级财政补贴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督促2014年重点项目的落实。

  二、督导形式

  现场察看、资料查阅和座谈交流相结合。座谈会请业主单位或个人、财政、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督导时间

  4月22日—27日。具体时间和路线由各督导组确定。

  四、督导组安排

  第1组:福州市、莆田市,人员组成:林德福(产业推进处调研员)、张彩铃(农机化处);

  第2组:漳州市,人员组成:兰亨庭(农机化处助理调研员)、吴卫东(种植业管理处);

  第3组:泉州市,人员组成:王振惠(畜牧总站副站长)、徐磊(种植业管理处);

  第4组:三明市,人员组成:陈传明(食用菌总站书记)、谢文龙(种植业管理处);

  第5组:南平市,人员组成:姚建锋(产业推进处处长)、徐爱萍(产业推进处);

  第6组:龙岩市,人员组成:薛凤仁(种植业管理处调研员)、林巧敏(畜牧业处);

  第7组:宁德市,人员组成:翁定河(种植业管理处副处长)、陈仁财(食用菌总站)。

  五、其它事项

  1.各设区市农业局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辖区内有关县(市、区)。

  2.有关市、县(区)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做好本次检查和督导工作。

  3.请各督导组于4月30日前形成督查情况材料,以电子邮件报送厅产业推进处。

  联系人:徐爱萍

  电   话:87806729

  E-mail: xap@fjagri.gov.cn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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