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2014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2014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请各选择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选择1个),当地党委政府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视、经管机构比较健全、村两委对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且多数村民有改革的愿望的村(社区)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并于5月15日前将试点村名单及基本情况报送我厅经管处。

  联系人:张宜接(0591-87800369)。

  附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基本情况表

 

  附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基本情况表

试点村名称:                                         

项目

行次

数量

人口数(人)

1

 

一、资产总额(元)

2

 

 1.货币资金

3

 

 2.应收账款

4

 

 3.固定资产

5

 

其中:(1)经营性固定资产

6

 

      (2)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7

 

二、负债总额(元)

8

 

1.短期借款

9

 

2.应付账款

10

 

3.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11

 

三、资源总量(亩)

12

 

1.农用地

13

 

其中:耕地

14

 

2.建设用地

15

 

3.未利用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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