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4〕118号)精神,现将《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南平市、邵武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方案》的批复精神,推动邵武市产业园区向城区聚拢、产业活动向园区集中、城市功能向园区拓展,构建要素匹配、功能齐备、服务完善的“产业-城市”空间复合体。推进规划建设、人口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关键领域改革,为全省其他地区产城融合发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二、请南平市、邵武市认真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一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二要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多规合一”规划,持之以恒加以落实。三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四要加强《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注重研究试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三、请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邵武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在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实施、资金项目安排、人才培养引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省政府批复精神,加强对《方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进展评估。启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南平市、邵武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
附件: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pdf
2.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