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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共享服务平台加盟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共享服务平台加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拟加盟企业的申报及信息采集等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通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410/t20141030_116369.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申请加盟的企业于2014年12月1日前,通过平台网站在线填报《创新型企业共享服务平台加盟申请表》,将生成的申请表打印2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1份,加盖公章后于12月8日前报送至受理地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予以推荐。

  三、请现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于2014年12月15日前登录平台网站(账号与2013年度创新型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相同),完成本年度企业信息填报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至受理地址。个别不宜通过网络填报的企业可报送电子光盘。

  四、受理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咨询电话:64874561

  特此通知。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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