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5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新兴产业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4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新兴产业展”将于5月18日至21日在廊坊市国际会展中心B馆举办。按照《新兴产业展工作方案》和大会承办工作委员会要求,现就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节点

  (一)4月25日前,各分展区对展位进行整体设计,设计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

  (二)4月30日—5月10日,各分展区将展位施工图、效果图、用电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分别报送廊坊国展公司;

  (三)5月10日—12日,各组展单位到展馆实地划定展位,并办理进馆手续;

  (四)5月12日—16日,进馆施工;

  (五)5月17日,预展,省领导检查贸展;

  (六)5月18日—20日正式展出;

  (七)5月21日撤展。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新兴产业展”是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我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优质平台,特别是今年“新兴产业展”位于主展馆,紧邻中东欧国际馆、韩国主宾国馆,位置醒目重要。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此次展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抽调专人,尽快成立专门筹备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目标,立即启动各项筹备工作。各市筹备工作机构于4月15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展区搭建工作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按要求报大会贸展处。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任务分工,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利用各种形式展示我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果和愿景,促进区域间、产业间、企业间多层次的协同创新发展。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设计、展品征集、展览布置、讲稿演示等工作,整体布展水平较往年要再上新台阶。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针对今年筹备情况的变化,主动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衔接,主动汇报筹备进展情况。要按照《新兴产业展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争取市政府及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尽快落实展览所需资金,抓紧征集参展企业和展品。

  (四)落实要求,确保实效。今年筹备布展时间划分较往年有所调整,4月25日前报送分展区方案,我厅将于4月底或5月初召开调度会,对分展区方案进行审核。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展馆要求,分展区设计落实“开放、通透”原则,充分考虑消防和其它展位的需求,要保证四面通透,严禁封闭、遮挡;各分展区大门统一朝向主通道,南北两侧要预留通道,最大限度方便嘉宾巡展和客商参观;搭建期间做好相互沟通,确保各分展区之间实现有序衔接;要在贯彻节俭办会原则的同时,力求在设计、制作、展示内容等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展会期间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杜绝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发生。

  (五)安全施工、规范管理。布展期间,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及施工证,特种工人要佩戴相应的工种识别标志,并随身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要严格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进行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在展览期间,各特装展台不得展示、销售与该展台整体定位不相符的产品、商品。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证卡管理和材料报送

  (一)证卡管理

  本次贸展共印制施工证、参展证、贸易展览工作证三种证卡(使用权限见附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证卡,不得出现替代、转借等情况。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20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施工证、参展证及工作证的实际需求数量,统一汇总后报大会贸展处。

  (二)材料报送

  请各分展区搭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报馆材料及具体表格请登录廊坊国展网【http://www.lfgz.com】下载。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崔朝蓬  刘光宇

  电  话:0311-87800486、87802992

  邮  箱:lgy@ii.gov.cn

  贸展处联系人:赵艳青  唐玉海  姚  远

  电  话:5260518、5265290

  国展公司联系人:赵  华


    电  话:18831626603

    附件: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承办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贸易展览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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