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征集百项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7

  为了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动长远发展的决定》,在更高层面上推动泉州转型升级长远发展,强化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征集100项事关泉州市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原则

  1.重大性原则。重点征集未来2014~2020年期间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支撑作用、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包括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服务、公共安全等涉及社会发展方面能发挥支撑带动作用的项目。

  2.科学性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专项规划,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3.可行性原则。综合考虑土地资源、建设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立足市情实际,既适度超前,又切实可行。

  二、项目征集范围

  1.基础设施类项目:能源、交通、城建、电力电网、邮电通讯、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工业类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大工业类项目;

  3.农业、生态类项目:农林水利(包括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荒山荒坡的绿化开发、流域治理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等涉及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

  4.服务业类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商贸物流中心、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特色街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景点、生态主题公园和旅游服务设施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5.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包括信息、生物及医药、新材料、先进设备制造、新能源开发、环保和资源利用等领域;

  6.社会事业类项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公共安全等涉及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三、征集项目材料内容和要求

  1.推荐者可以只提出项目题目或设想、建议,有条件的也可填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成后社会经济效益,也可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必要的论证。对征集项目内容格式不作统一要求。

  2.推荐材料须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职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四、项目征集时间及送交方式

  (一)项目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

  (二)征集方式

  1.网络征集。推荐者可登录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 www.qzdrc.gov.cn/),直接提出项目建议或意见,或发送邮件至:cyb_qz@163.com。

  2.信函征集。推荐者可直接将项目建议意见函送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中心;通讯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539室;邮政编码:362000;联系电话:0595-22980713;信封左下角请注明“重大项目征集”字样。

  3.对于所提交的项目,将根据项目成熟条件和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选择列入泉州市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大项目库。请社会各界从关心和支持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积极推荐申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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