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有机杏鲍菇工厂化生产及深加工产品开发与示范”等12项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列入201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新上市级第四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855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企业应设立研发经费专户,资助经费拨付到企业研发经费专户,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4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4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 201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四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5月6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