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单位:

  2013年,我省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首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共有370个企业和团队参赛,42家企业和团队分获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14个企业和团队晋级全国总决赛并获得项目资助,许多企业获得众多创投机构的青睐和投资,使大赛成为创新创业的“梦工厂”。

  为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123号)精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今年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我省将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2014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省内(不含厦门)注册成立企业。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3、2013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和创业团队踊跃参加大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参加大赛。

  (二)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参赛。

  (三)2013年已报名参加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首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和企业,如今年继续报名参赛,可用2013年报名参赛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对原有报名材料更新、完善。

  (四)2012年晋级首届国家大赛、2013年首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原则上不参加本届大赛。

  (五)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及配套扶持政策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润地    联系电话:0591-87304750

  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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