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4    浏览次数:4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大对留学人员在京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快留学人员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现就做好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本地区(含科技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本部门留学人员做好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15年2月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申报条件

  凡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来京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说明

  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各单位在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统一按科研项目申报。往年已获得我市或国家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人力社保部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评选。

  四、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可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办事服务”网站,http://eservice.beiji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将数据导出,并用A4纸打印《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经本人确认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

  (三)留学经历等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六、申报工作要求

  各单位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项目申报和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联系人:孟江 63161723,1591089097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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