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交通运输现代化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新阶段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战略定位,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为手段,通过全方位打造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等“四个交通”,着力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为福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统筹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统筹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做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通力协作,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作为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出发点,保障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人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科技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应用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交通设施建设维护、信息化、节能减排、安全保障、科学决策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交通运输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确保资金来源合理、管理规范、使用科学,保证人才队伍素质的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运输能力充分、运输服务优质、科技先进适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保障有力、行业治理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为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到2018年,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海西港口群基本形成,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初具规模;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骨架基本建成;海西铁路网主骨架初步构成;“干支协调、军民融合”的空港布局更加合理;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步入城市轨道交通时代;全省城际轨道交通网先行工程建设全面启动。
——到2030年,构建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更高效、更经济和更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和行业治理达到世界较先进国家水平,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二、加快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
(四)全面提升闽台客运服务功能和水平。完善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完善厦金航线夜航业务,推进开展行李直挂等服务,拓展两岸海空直航航线,提高航班密度,打造闽台空中快线。巩固发展客滚运输,促进闽台车辆通过滚装航线互通行驶;推动邮轮母港建设,鼓励发展闽台邮轮运输。
(五)建设便捷通畅的城际客运系统。构建多通道、多方式、大容量、高效率的城际客运体系。拓展和加密与国际重要地区的海、空航线;完善连通省外主要枢纽城市的综合运输网络;协调省内城际客运发展,加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客运服务的融合;完善城际公路客运班线运营管理。构建由福州与长三角、珠三角中心区域4小时陆路交通圈,厦漳泉、福莆宁两大都市圈与相邻设区市2小时交通圈和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至其所属各市(县)1小时交通圈组成的“421”省域交通圈。
(六)建设便民经济的城乡客运系统。加快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客运网络,推进农村客运基本服务均等化。结合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及城乡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到2018年符合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加快沿海有居民岛屿陆岛码头建设,500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具备条件的岛屿开通客运班车。
(七)建设公众满意的城市客运系统。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换乘便捷、舒适可靠的城市客运系统。大城市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中等城市发展以快速公交(BRT)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小城市发展形式多样的特色公共交通,注重发展慢行交通。全省城市公交占机动化出行比例2018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28%和30%,城市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2018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80%和85%,2020年福州、厦门两市居民快速交通(指轨道交通或BRT)分担率达到20%以上。
(八)全面提升客运服务品质。优化客运组织管理,进一步发展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客运组织方式,鼓励客运“一票式”联程服务。推动客运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推广安全实用的农村客运车型,加快渡船更新改造,2018年营运中高级客车占比达到85%以上。发展商务快线、旅游专线、大站快车、社区接驳公交、高峰通勤班车和定制公交等多样化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提高各种运输方式客运班次准点率。规范城市出租汽车发展,鼓励汽车租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和跨行业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