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经济发展局:
近期,我省相继发生数起销售假冒胡萝卜品种“坂田七寸”商标的种子案件,给种植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加大对种子市场的整治力度,打击不法行为。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以胡萝卜等蔬菜种子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法商贩销售假劣蔬菜种子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
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和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开展种子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科技知识
宣传培训活动。在种子供应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科技培训、示范、高产创建等活动,向农民推荐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良胡萝卜等蔬菜品种,引导农民到合法的种子经营点购买种子,引导农民正确选种,并大力宣传培训良种良法,指导科学用种,努力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二、加强监督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加大种子质量监管力度,以市场上主销的胡萝卜等种子为重点,突出蔬菜种子主要集散地、蔬菜基地周边经营门店,组织开展一次种子质量集中抽检。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监管范围,全面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种子经销户,及时掌握市场上销售的胡萝卜等种子的来源及质量状况,全面排查质量隐患,对质量不合格种子要依法进行查处,严防问题种子入户下田。
三、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要继续按照“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组织开展拉网式监督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一要检查持证企业的资质条件,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二要对持证的源头企业开展“进仓库、入厂房、询疑点、查资料”的现场检查,杜绝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流向市场;三要联合工商管理部门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摊位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台帐、宣传广告等情况;四要积极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法强化商标管理、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哄抬价格等行为,稳定种子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大的市场波动;五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种子案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种子违法犯罪行为;六要依法及时主动公开种子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及产品,营造良好打假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四、加强投诉受理,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投诉案件处理机制,畅通农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调解、相关证据固定等工作,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严查坑农害农行为。积极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着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保障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我厅将组织督促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于毎季度初上报上一季度集中整治情况至省农业执法总队和种子管理总站。
福建省农业厅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