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6-30    浏览次数:5

  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 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服务设施标准水平明显提高,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力争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在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社会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九大领域,明确了每个领域的重点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以及确保完成重点服务项目的配套工程。下阶段我委将组织实施《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九大领域服务项目和保障工程的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推动公共服务向乡村、边远地区、弱势群体和外来新市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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