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0    浏览次数:3

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留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吸引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现就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专项计划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专项计划申报工作应适应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四个中心”建设以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对领军人才的需求,密切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专项计划引才岗位应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拟引进人才应基本符合“海聚工程”引才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海外人才,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三)公开公平。科学合理设置专项计划岗位,严格规范申报流程,确保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条件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联系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研项目、市属重要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中心、高校重点学科、大型国有企业、重点金融机构、高端产业功能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发展特点,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岗位申报工作。

  (二)为配合非首都核心功能调整疏解,对于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版)》(京政办发〔201443号)的单位,不再受理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申报。

  (三)专项计划引才岗位中的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

  (四)专项计划引才岗位应明确支持条件、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五)本年度专项计划不做数量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提出引才岗位及需求数量。

  三、申报方式

  专项计划包括文字计划、表格计划两部分。

  (一)文字计划。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一是对所属各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和需求数量进行汇总,分析结构特点;二是结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岗位需求,对本单位本部门2015年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趋势性分析;三是结合以往引才用才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更具操作性、针对性的引才办法,并对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建议。

  (二)表格计划。填写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明确列出专项计划引才岗位的主要信息。其中,引才协调单位是指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用人单位是指落实引才任务和使用人才的工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安排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引才协调单位组织所属用人单位酝酿提出岗位需求。(本阶段工作截止时间:2015424日)

  (二)各引才协调单位汇总本单位本部门岗位需求计划,将文字计划及表格计划汇总报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文字计划和表格计划纸质版要加盖本单位公章,表格计划刻录光盘。(本阶段工作截止时间:2015430日)

  (三)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对专项计划岗位进行审核遴选,统一发布。发布期间,各引才协调单位及用人单位做好咨询对接工作。(本阶段工作截止时间:20151130日)

  (四)各引才协调单位汇总本单位本部门岗位落实情况,填写2015年度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撰写专项计划总结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总结报告和统计表纸质版要加盖本单位公章,统计表刻录光盘。(本阶段工作截止时间:201512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申报岗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于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明确岗位需求计划目标,合理申报岗位需求。

  (二)规范填写岗位信息。岗位信息直接影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质量,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规范填写岗位信息。

  (三)抓好引才岗位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对首都核心竞争力提升、单位发展、事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确保引才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 诸宁

  联系电话:63161723

  传真电话:63167960

  电子邮箱:bjrlsb@163.com

 

 

 

  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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