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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现就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人员(2013年5月后归国)。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及送交

  1、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申报表并填报。

  纸质版: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学历学位、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位一并填写《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

  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每项格式务必小于30M,以免影响拷录)、单位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单位)刻光盘一张。

  3、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及光盘)统一送交。

  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北楼一层106室(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系统研究部)。

  4、材料受理时间。

  医疗机构和企业:2015年5月5日至6日;

  高校和科研院所:2015年5月7日至8日。

  (工作时间每天9:30-17:00)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66153440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68713676、68717373转6601、6606、6616、6618、6619

 

  附件:1. 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A类).doc

              2.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B类).doc

              3. 2016年度申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4.申报信息汇总表(单位).xls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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