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复核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计监函〔2015〕23号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评员管理规定》,计量监督处将对2015年5月到期的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开展复核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的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复核工作,将每位考评员的原计量标准考评员证书及《计量标准考评员确认申请表》(详见附件1,1份)于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至市局计量监督处。复核合格的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将在市局网站公示。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处

2015年5月6日

(联系人:谭云超 电话:575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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