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2014年,工信部在24家企业开展了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部分企业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效果,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见附件),要求各地开展第二批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和各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本地试点推荐单位,负责试点申报的组织工作。凡符合工信函〔2015〕50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和试点方向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各设区市申报企业不超过6个,各直管县(市)申报企业不超过3个。
二、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各直管县(市)请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厅,并将电子版发至我厅邮箱。推荐表由各市(县)工信局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填写并盖章,推荐单位一栏不填不盖章。
(二)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最终向工信部推荐10个候选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所在企业将优先推荐。
(三)申报企业可在工信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省工信厅网站(www.ii.gov.cn)下载申请材料格式的电子文档。
三、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李胜茹 0311-87802983(传真) 李剑 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xinxiban@ii.gov.cn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doc
推荐表.doc
申请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4月8日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