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绿色建筑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5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29号)的精神,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省住建厅拟于11月中旬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新编绿色建筑有关标准和配套文件宣贯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一)各地住建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各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开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二、宣贯内容

  (一)绿色建筑政策文件;

  (二)《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3-197-2014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4;

  (三)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和示范文本。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及时通知并组织好所辖地区相关单位人员参会;

  (二)请参会单位组织参会人员填写回执表(请上省住建厅网站下载),并于11月7日前将回执表发送至邮箱HXLJ@fjjky.com;同时报送至邮箱549101783@QQ.COM;

  (三)本次宣贯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1.勘察设计与科技科,联系人:余咏红,电话:22178971;

  2.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联系人:林敏芬,电话:22178925;

  3.住房保障科,联系人:王辉煌,电话:2217892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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