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项低碳试点相关标准的征求意见函

发布日期:2015-07-23    浏览次数: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4)》(京发改〔2012〕37号)和市质监局2012年、2013年印发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低碳城区(县)评价技术导则》、《低碳经济开发区评价技术导则》、《低碳社区评价技术导则》和《低碳企业评价技术导则》等4项低碳相关评价技术导则(详见附件)。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研提修改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5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加盖公章的形式反馈我委。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内容请登陆邮箱:bjfgw0452@163.com下载,密码:123abc。

  专此函达。

  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2.意见反馈表(样表)

  3.《低碳城区(县)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低碳经济开发区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低碳社区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低碳企业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联系人:资环处 贾秋淼; 联系电话:66415588-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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