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2]10号)精神,按照《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闽委农办[2014]28号)要求,经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等五部门联合组成考核评价组,对2013年认定的12个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开展考核评价,名次排在前5名的建瓯市建瓯中国笋竹城、连城县连城工业园区、福鼎市贯岭工业项目园区、政和县政和经济开发区、长汀县长汀工业园区,拟各予以奖励1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5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山海协作与社会扶贫处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省财政厅农业处
联系人:刘宇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572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山海协作与社会扶贫处
联系人:李伟艺
联系电话:0591-87828792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