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根据省安委会、市安办关于推行“3456”模式的部署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泉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制度》和《泉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宣贯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宣贯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5日
泉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制度
为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扎实、有序、深入开展,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三年行动”专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总结通报上季度“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3.研究部署本季度“三年行动”工作计划。
二、工作保障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三年行动”提供保障。要指定专人(相对稳定)负责,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把“三年行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培训工作制度
(一)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每年要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对相关人员的“三年行动”业务知识培训(包括行业标准、评审办法)应做到全覆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级住建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督促县级住建部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二)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监理、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执业人员的培训,并督促属地企业和在建工程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三)施工企业要每年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要围绕本行业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督促每位员工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危险点,并懂得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自觉开展每日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水平,杜绝“三违”现象。
四、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各类检查、督查活动,每季度组织跟踪督导县级住建部门开展“三年行动”情况;县级住建部门组织督促检查属地企业和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情况,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每月至少1次。
(二)各级住建部门要提高“三年行动”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中的考核权重,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三年行动”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主动、“三年行动”成绩显著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单位,并督促限期整改;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地整改后,要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情况;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地所在地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及时对责任主体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
五、分类监管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将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在日常检查、执法监察等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管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达标单位的管理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部门随机抽查,对一级达标单位每年抽查率不低于30%,对二级达标单位每年抽查率不低于50%;对三级达标单位实施重点监督管理,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六、激励约束制度
各级住建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的通知》(泉安委〔2013〕75号)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激励约束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引导和督促企业、在建工程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工作档案制度
(一)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属地施工企业“三年行动”基础台账及企业提升工作的“一企一档”。 “一企一档”的内容包括:《行业标准》、《申报表》、《评审报告》、整改情况和证书等。
(二)施工企业要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分机构和施工现场分类分别建立档案,主要包括:各分机构和在建工程名单、函告书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三年行动”方案》、《行业标准》、《申报表》、《评审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含整改通知书及反馈整改情况)和证书等。
八、统计报告制度
(一)县级住建部门每季度的下一个月3日前要将《“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在每年6月3日、12月13日前将本地区的“三年行动”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县级住建部门应于每年12月22日前将本地区的“三年行动”基础台账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永宏,联系电话:22176912,邮箱:1978006183@qq.com。)
泉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宣贯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营造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对“三年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建筑施工行业参与达标提升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三年行动”宣贯工作;在本单位网站开设“三年行动”专栏;督促在建工地悬挂“三年行动”宣传标语;组织开展“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将“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作。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共同推进“三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加大投入。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加大“三年行动”宣贯工作的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分解宣贯任务并责任到人,保障所需经费,使“三年行动”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四)营造氛围。各级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运用多种宣教手段,把“三年行动”与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