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把握我局具备公共服务职能的处室以及下属区县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及公众的满意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不足,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我局拟对履职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2015年度)开展调查评价,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调查研究机构承担相关调查评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
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接受上述机构或组织、及其组成的联合体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二、课题内容
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服务对象和公众对我局具备公共服务职能的处室以及下属区县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开展调查评价,形成反映服务能力评价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对承担满意度调查、评价项目研究课题的相关研究内容、国内外相关发展动态、趋势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能力;
2.熟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评价研究;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研究力量;
4.具有编制国家、省市级满意度调查评价或质监部门相关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的经历或业绩者优先;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调查评价研究的优先。
2.具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服务业满意度调查评价研究工作基本情况;
3.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研究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5年8月14日13:00—2015年8月21日12:00。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www.bjtsb.gov.cn)网站下载《委托课题申请书》,每项课题须分别填报。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在2015年8月21日12:00前现场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质监局服务对象评价(2015年度)课题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五、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与北京市质监局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时间另行商定。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紧密安排时间进度,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研究评价工作,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并根据委托单位要求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论证或评审。
4.研究成果归北京市质监局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六、研究经费
由研究单位在课题申请书中自行报价,课题的研究经费最高不得高于20万元,我局将根据遴选结果最终确定课题经费额度。
七、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质监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质量管理处 刘冰辉 电话:010-57520055
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质量管理处
电子文件递交邮箱:
lbh@bjtsb.gov.cn
附件:委托调研课题申请书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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