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属工业企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工业领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将创新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继续组织千项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工作。请结合本地、本单位或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企业做好2015年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具有河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三个一百”领军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业集群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优先考虑。
(三)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省内领先水平。
(四)未批量生产,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五)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见附件1),上报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有关行业协会。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表见附件2)。
省属企业汇总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可直接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项目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15年6月1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王晓冉
电 话:0311-87800469(传真)
电子邮箱:wxr@ii.gov.cn
寄送地址:石家庄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432室(050071)
附件:冀工信科〔2015〕103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