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发改委(局)、经信委(经贸委、经信局、经发局、经贸局、经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省发改委和经信委对2012年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版)》。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目录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目录的指导作用,策划生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和结构优化升级。
二、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做好调研工作,对目录提出修改建议,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以便进一步完善指导目录。
附件: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版).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