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农委,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互联网+”与本市农业深度融合,提升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京政农发〔2015〕16号),开展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由郊区县农委组织企业申报,市农委组织评审及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郊区县农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工作。
2.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注册地所在区县农委,区县农委负责企业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3.郊区县农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委推荐审核通过的企业。
4.各区县推荐名额不限。
5.注册地在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城乡信息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郊区县农委上报材料
1.关于推荐申报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的函。
2.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信息服务处邮箱。
3.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信息服务处邮箱。
(二)企业申报材料
1.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申报书。
2.申报企业开展农业信息化工作的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发展思路等,1500字左右。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书要求提供的辅证材料(复印件)。
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ICP证(复印件)。
7.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按顺序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申报书及情况介绍的电子版。
2.全部纸制文件采用A4纸。
三、申报时间、地点
请郊区县农委及有关企业在9月21日至9月23日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城乡信息中心信息服务处(朝阳区北沙滩7号院3号楼8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剑;64866132
蔺育华;64866124,15801602277
电子邮箱:linyuhua@bjaginfo.gov.cn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通告栏可下载《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农业信息化龙头企业的通知》、汇总表和申报书。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