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市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7    浏览次数:4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文件精神,我市拟组织本市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会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县中小企业工作实际,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参展。

  展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会主题

  加强合作,扩大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

  二、展会时间地点

  1.主题展

  2015年10月10日—10月13日在保利世贸展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

  2.专业展

  专业展分四期:

  2015年10月10日—10月13日在保利世贸展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举办节能展;

  2015年10月15日—11月4日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举办其余三期:10月15日—10月18日举办智能制造与装备展,10月23日—10月26日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具展,11月1日—11月4日举办智造纺织与服装展。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

  (联系人:姚远 电话:64035139(Fax))

  • 下载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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