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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电动汽车研制及示范应用”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11    浏览次数:1

  为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质量,结合课题特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农用电动汽车研制及示范应用”课题的承担单位。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是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一、课题名称
  农用电动汽车研制及示范应用(招标编号:XX2015-11)
  二、课题目标
  通过电动汽车在农业生产领域示范应用,对电动汽车在北京地区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进行技术及经济性分析,探索电动汽车在北京地区农业生产领域应用的商业化推广模式。
  三、课题研究内容
  1、针对北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筛选并确定适宜车型;
  2、设计科学合理的示范方案,组织开展示范活动;
  3、收集示范应用的数据;
  4、提出电动汽车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的相关技术需求;
  5、进行技术经济性分析,提出符合农业生产领域应用的商业化推广模式。
  四、投标人资格
  1、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和中方股份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资信良好,在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注: 1、投标人在北京市科委的信用评级为C以下(含C)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2、本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本课题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课题拟定的全部任务。
  六、相关说明
  本课题示范的电动汽车数量为100辆,由4个示范单元构成,每个示范单元25辆车。
  投标人需按照示范单元(25辆车)进行投标,所投示范单元的数量最多为2个。
  七、课题经费
  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总经费来源于招标人资助资金和中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资助资金来源于北京市地方财政拨款,按现行财政拨款相关规定支付。投标人申请招标人资助资金为500万元,每个示范单元为125万元。
  投标人自筹资金报价与招标人资助经费报价比例不应低于1:1。招标人不限定投标人自筹资金的上限。
  八、中标人的选取
  本次招标最终选取中标人不超过4名。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请按下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止(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801室(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十、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十一、投标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和送达地点:
  2015年10月12日10时0分至14时0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
  十二、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金泰海博大酒店八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
  十三、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娜
  电话:(010)68461639,68308582
  传真:6846163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801室
  邮编: 100048
  监督电话: 66153445(纪检监察处)


  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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