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的通知》(工电子函〔2014〕137号),现就201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请企业对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或年审条件的,可从工信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或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网站下载认定申请表、年审申请表,按要求准备有关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经信委。
二、各市经信委统一受理本地区有关申请,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符合性审核,请于5月31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资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邬韶杭(0571-87050802)。
省半导体行业协会(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广场东七楼):金晓玲(0571-86726361,13645719423);林纪烈(0571-88473236,1365664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