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取消和承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15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5-09-28    浏览次数:1

  根据北京市审改办《关于取消和承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函》(京审改办﹝2015﹞60号)的批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2015年9月2日起取消“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事项;承接“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并与原“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证书核发”事项合并为“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发”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7日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网易微博 更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