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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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
计划和经费(战略性新兴行业、市级)的通知
有关市、县 (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带有智能控制复合开关的单相电压提升装置等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运用研究”等80项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15年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计划,年度经费列“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科目。
请按《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禁截留挪用,经费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完成时限2年,每年12月前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承担单位应退回项目经费,并在此后三年内不得申报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
附件:2015年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战略性新兴行业、市级)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