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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2

京科发〔2015〕5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贯彻落实“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调动首都丰富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要求,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17日
  二、申报单位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符合市科委对承担单位的信用要求。
  三、征集内容
  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内容包括:科普产品研发、科普展厅建设、科普影视作品制作、科普图书作品编撰、科学探索实验室等5类项目,具体征集内容详见《2016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5年11月17日-12月17日登录北京科普工作网(http://www.bjkepu.org.cn)“社会征集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北京市社会征集科普项目建议方案》(填写要求见附件2)。请申报单位将材料及相关附件填写齐全,并按时报送纸质材料。
  五、评审方式
  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市科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支持。评审结果将在市科委网站、北京科普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自项目启动之日起,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和内容。
  2.必须以独立法人为单位统一申报,并承诺纳入申报单位的科普工作计划。
  3.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4.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5.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已承担北京市科委科普专项项目但未按期结题的单位不能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1.科普产品研发项目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66157089—8002
  2.科普展厅建设项目
  联系人:常 越 联系电话:66153426
  3.科普影视作品制作项目
  联系人:祖宏迪 联系电话:66157059—8006
  4.科普图书作品编撰项目
  联系人:周笑莲 联系电话:66154519—8001
  5.科学探索实验室建设项目
  联系人:刘玲丽 联系电话:66157089—8008
  6.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赵淼淼、王玉珮
  联系电话:62236708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9室收(邮政编码:10019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指南.doc
              2.北京市社会征集科普课题建议方案(2016版).doc
              3.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任务)经费预算申报材料.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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