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知管〔2015〕26号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6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闽知管〔2014〕10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16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的申报条件要求,重点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各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福州、厦门和泉州市分别推荐20家企业;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和宁德市分别推荐12家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3家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下载网址www.fjipo.gov.cn),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本次申报年度前三年专利等数据时间限定为2012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签署推荐意见,于2015年10月12日前将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扶持政策
省知识产权局将优先支持2016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并享受《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的其他扶持措施。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林芳 陈晓晶
联系电话:0591-87819279 87819179
电子信箱: xtc@fjipo.gov.cn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