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784号),工信部现组织开展2015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主体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其他产业聚集区的行政管理机构等。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
请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产业集聚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电子版发送至linze@bjeit.go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784号)
(联系人:林泽,联系电话:5758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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