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放部分收费定价权限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5]1号),现将部分收费定价权限下放事宜通知如下:
公办高中住宿费定价权限下放至高中所属地区人民政府管理,天安门城楼、劳动人民文化宫(含园中园)、雍和宫定价权限下放至东城区人民政府管理,双秀公园定价权限下放至西城区
人民政府管理。上述下放事项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定价目录》设定的定价内容,按照国家、本市及属地有关规定实施价格管理及标准调整,价格标准调整前暂按现行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