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收费定价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5    浏览次数: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放部分收费定价权限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5]1号),现将部分收费定价权限下放事宜通知如下:

  公办高中住宿费定价权限下放至高中所属地区人民政府管理,天安门城楼、劳动人民文化宫(含园中园)、雍和宫定价权限下放至东城区人民政府管理,双秀公园定价权限下放至西城区

  人民政府管理。上述下放事项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定价目录》设定的定价内容,按照国家、本市及属地有关规定实施价格管理及标准调整,价格标准调整前暂按现行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