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15〕550号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研究,决定按照《通知》提出的分类处理意见,取消北京捷福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一、北京捷福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家企业按《通知》A类处理,即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税款;二、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思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合锐赛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6家企业按《通知》B类处理,即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资格并追缴税款企业名单.doc
2.取消资格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