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5〕104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4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政法〔2015〕20号)的要求,现就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已参加2015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且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
2.从农业系统以外新调入农业部门、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但未参加农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内容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二)选做题涉及的专业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农药管理条例》
7.《兽药管理条例》
8.《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9.《植物检疫条例》
10.《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1.《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2.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三、考务工作
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设区市农业局法制机构负责。具体考试时间由设区市农业局法制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须提前一个月将考试人数、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组织情况报送厅政策与法规处。厅政策与法规处负责在考试当天或前一天将试卷送达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回收试卷,完成阅卷,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政府法制办。
四、考试形式
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选做题。各种题型的题数及分数分布情况如下:判断题10题,每题2分;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3分;选做题为专业性较强的题目,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经、农机四个大类,每类5题,共20题,考生可任意选做5题,每题2分。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