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清单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1
福建省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清单
    2015/10/26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农业 检验检测费 [1992]价费字452号  
(1)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
(3)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
(4)进出口兽药检验费
2 质监 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含
货物、运输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费)
财综[2014]6号,财综[2013]85号,财综[2012]71号,发改价格[2012]3882号,发改价格[2012]1894号,财综[2011]104号,财综[2011]42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财综[2010]22号,发改价格[2010]134号,财综[2009]25号,财综函[2007]2号,财综[2007]54号,发改价格[2007]2216号,财综[2004]17号,财综[2003]77号,发改价格[2003]2357号,国质检财[2014]311号  
3 环保 登记费    
(1)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 发改价格[2008]702号,财综[2007]80号,财综[2001]15号,计价格[1999]467号  
(2)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计价格[1994]702号  
4 海关 进口货物滞报金 [1992]价费字293号,海关总署令第128号  
5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计价格[1999]1707号,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 2015年11月1日
起暂停征收
(财税〔2015〕102号)
6 林业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财综字[2000]75号,计价格[2000]1004号, [1992]价费字196号 2015年11月1日
起暂停征收
(财税〔2015〕102号)
7 交通 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发改价格[2004]2839号,[1992]价费字191号  
二、政府性基金
1 海事管理 港口建设费 财综[2011]29号,财综[2011]100号,财综[2012]40号  
2 海事管理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财综[2012]33号,交财审发[2014]96号  
3 环保
(国税代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财综[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号,财综[2013]109号,财综[2013]110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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