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5

有关设区市农业局(扶贫办):

接国家审计署通知,他们通过财政供养人员系统、车管系统、房管系统及工商登记系统与我省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信息相比对,发现部分贫困户不符合条件。现将名单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将名单分解到有关县(市、区),并督促有关县(市、区)针对名单上的贫困户开展专项核查,主要明确以下几项内容:一是确认是否属于贫困户;二是如果确认为是贫困户,请说明不符合条件的原因;三是如果确认为非贫困户,是否领取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如果确认为非贫困户,领取到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金额;五是对确认为非贫困户的整改情况。

请你们收集汇总所辖有关县(市、区)的核查信息情况表,并形成一份全市核查情况说明,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2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陈予鑫,电话:0591-87876959,传真:0591-87805629

 

                         福建省扶贫办

                        nth="11" year="2015">2015年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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