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项目(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和本通知中关于“海洋工程装备工程”的领域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重点包括以下6个领域:
1. 海洋工程总装研发设计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经济技术论证及概念设计、水动力试验、结构性能分析计算、功能概念分析研究、系统设计及配套设备选型研究和论证等研发设计平台。
2.海洋工程机电设备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国际先进水平海洋工程锚系设备、动力定位设备、起吊设备、波浪补偿设备以及各种泵、阀等新型机电配套系统和设备的相关设计和试验条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3.海洋工程动力系统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国际先进水平双燃料发动机、驱动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电动机、变频传动设备、新型动力系统和设备的相关设计和试验条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4.海洋工程检测试验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专业试验和检测设施,承担国家海洋工程通用系统和设备技术检测、产品鉴定和相关标准的制订。
5.物探及勘探设备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国际先进水平多缆物探设备、钻井设备、井控设备、固井设备等系统和设备的相关设计和试验条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6.水下设备研发试验检测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海洋工程水下采油设备、井口设备、安装及监控设备、维护及检修设备、封堵设备、以及其他各类海洋工程装备调试验、试验、检测和相关标准制订条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二、拟申报项目应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4号令)要求,编制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和本市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每个领域每个区县限报一个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
2. 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四、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六、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