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武夷山市五夫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15〕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武夷山市五夫镇保护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五夫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悠久,名人辈出,人文底蕴深厚,为朱子理学的发源地,素有“邹鲁渊源”之美称。镇中历史遗存众多,古建筑类型多样,民居院落群体丰富,传统街巷格局保存较为完整,文化传承脉络清晰、特色浓郁。要高度重视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保护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朱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促进。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区范围包括五夫里(主要街巷两侧第一或二排建筑)和紫阳楼(东至民居建筑群、西至古树群、南至后方山体、北至潭溪的区域),总面积11.88公顷;在核心保护区外围东至玉虹街、五夫大道,西、南至农田边界,北至籍溪,以及紫阳楼东侧的上、下府前建筑群为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27公顷。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南平市人民政府和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五夫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