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武夷山市五夫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2-17    浏览次数:2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武夷山市五夫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15〕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武夷山市五夫镇保护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五夫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悠久,名人辈出,人文底蕴深厚,为朱子理学的发源地,素有“邹鲁渊源”之美称。镇中历史遗存众多,古建筑类型多样,民居院落群体丰富,传统街巷格局保存较为完整,文化传承脉络清晰、特色浓郁。要高度重视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保护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朱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促进。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区范围包括五夫里(主要街巷两侧第一或二排建筑)和紫阳楼(东至民居建筑群、西至古树群、南至后方山体、北至潭溪的区域),总面积11.88公顷;在核心保护区外围东至玉虹街、五夫大道,西、南至农田边界,北至籍溪,以及紫阳楼东侧的上、下府前建筑群为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27公顷。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五夫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南平市人民政府和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五夫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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